巩政办〔2021〕13号
各乡镇(片区)、县直各相关部门:
现将《巩留县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3月20日
巩留县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按照《2021年伊犁州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伊州政办发〔2021〕6号)文件要求,各部门结合上报的指标任务,履行岗位职责,细化工作方案,具体抓好落实,现将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环境质量目标
2021年,巩留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应高于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020年平均浓度以下。SO2、氮氧化物(NOx)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国家、自治区下达的约束性指标以内。
二、重点工作
(一)淘汰落后产能。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淘汰州直砖瓦行业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伊州工信〔2020〕44号)要求,依法依规对所有砖瓦行业企业进行综合排序分类,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又无改造升级意愿的砖瓦窑炉于2021年7月底前拆除。(牵头单位:商务工信局,配合单位: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
(二)煤炭总量控制。按照《加快推进电气化新疆工作方案》,完成自治区下达的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等重要指标,确保完成国家、自治区下达的能耗指标任务。按要求完成煤炭总量控制任务。巩留县煤炭总量控制任务为150万吨。(牵头单位:发改委,配合单位:商务工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
(三)稳步推进清洁供暖。认真落实《自治区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8-2021年)》(新发改能源〔2018〕747号),2021年9月底前,县城清洁取暖率达到80%以上,巩留县2021年电采暖计划是150户。(3.5万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燃煤供暖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供暖企业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编制清洁取暖工作方案,安装大气污染在线自动监测设备。(牵头单位:发改委,配合部门:商务工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
(四)减少散煤燃烧。突出重点,集中兵力、打歼灭战,从根本上减少平房区散煤燃烧。目前巩留县建成区平房户数为0.35万户,建成区平房占地面积为32万平方米。推进棚户区改造,2021年完成巩留县0.205万户棚改任务,从根本上减少冬季取暖燃煤使用量。(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发改委、财政局)
集中供热管网难以铺设的区域,集中规划,分片推进煤改电配套电网、天然气管线建设,连片推进“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对电力和燃气基础设施无法实现的区域,严格清洁煤销售、配送、使用,推广使用生物质燃料。巩留县2021年计划集中改造管网5.5公里;计划开展煤质监管1次。(牵头单位:发改委,配合单位: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
(五)加大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拆除现有城市建成区内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牵头单位:住建局、商务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局、发改委)
(六)加强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施工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建成区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强化扬尘防治监督检查。因地制宜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严格对现有91辆渣土车的运输管理,打击违规运输、违法抛洒、倾倒行为。2021年巩留县计划道路清扫率为75%,工地“六个百分之百”监管为10个。(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七)优化道路运输结构。加快治理和淘汰更新老旧燃油工程机械。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确保出租车及城市公交车气(电)化率达 100%。严格执行划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管理规定。2021年计划新增清洁能源车辆为30辆。(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发改委、农业农村局、商务工信局、住建局)
(八)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大力推进老旧车淘汰,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规定的,一律按要求报废。2021年巩留县计划淘汰机动车735辆。(牵头单位:公安局,配合单位: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
(九)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重点推进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及机动车、油品储运销等交通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2021年巩留县计划开展油品监管1次。开展餐饮油烟净化等其他生活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工信局)
(十)实施防风固沙绿化工程。加强防护林建设、草原保护和防风固沙工作,2021年,巩留县计划造林0.7万亩。深入实施天然林保护和公益林保护与管理。完成退化防护林修复工程建设任务。继续实施城市绿化工程,因地制宜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牵头单位:林草局,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
(十一)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氨排放控制。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到2021年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8%以上。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在初春、秋收和夏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减少氨挥发排放,力争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规模化养殖场粪污设施装备配套率力争达到97%以上。(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畜牧兽医局)
三、相关要求
(一)合力治污,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好环保责任清单赋予的责任要求,形成治污合力。大力推进城市建成区散煤燃烧治理、清洁能源替代、扬尘污染治理、燃煤总量削减控制、柴油货车专项整治、重污染天气期间重点行业错峰生产等专项行动,工作谋划在前,注重措施日常落实,全年监管不放松。
(二)依法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特别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期间,要切实落实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控措施。各涉气重点排污单位要在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基础上,再深挖减排潜力,再上设施,推进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挥发性有机物管控、使用生物质等清洁能源,深挖降耗减排潜力。
(三)加强调度,督促措施落实。年底将环境质量目标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注重平时措施落实,实行每月调度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各牵头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每月22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县生态环境局汇总后上报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