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根据乌鲁木齐市等11个地州市申请,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方案》(新政教督〔2020]5号)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评估验收组,于2024年7月18日,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人民政府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进行督导评估验收。
为加强社会监督,拓宽评估信息来源,特设立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监督举报电话:0991-7606068
来电时间:7月17日10时至7月24日20时
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