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提升交通文明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巩留县公安局将于2024年6月3日启用4处固定式测速卡口、1处区间式测速卡口、18处固定式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现将相关点位公示如下:
一、固定式电子卡口测速设备
1、G577线202KM+400M;限速80km/h。
2、S242线13KM+510M;限速80km/h。
3、S242线3KM+650M;限速80km/h。
4、迎宾路牛场加油站东侧360M;限速80km/h。
二、区间式电子卡口测速设备
1、G577线202KM+400M至G577线213KM+400M;测速区间长度11km;以上路段双向区间测速,限速80km/h。
三、电子警察采集设备
1、S242线与迎宾路十字路口;
2、S242线与工业园区丁字路口;
3、S242线与73团丁字路口;
4、S242线与G218线十字路口;
5、S242线与牛场鑫牛社区丁字路口;
6、S242线与农一社区十字路口;
7、S242线与牛场良种社区十字路口;
8、G577线与阿克加孜村十字路口;
9、G577线与拉克小镇丁字路口;
10、G578线与二道湾村委会十字路口;
11、G578线与龙口岔路路口;
12、和平三路与蝶湖大道十字路口;
13、和平五路与蝶湖大道十字路口;
14、团结路与蝶湖大道十字路口;
15、东买里路与蝶湖大道十字路口;
16、迎宾路与牛场丁字路口;
17、迎宾路与东风丁字路口;
18、迎宾路与羊场丁字路口;
四、以上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采集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包括:
固定式测速设备采集以下违法行为:
1、机动车超速行驶;
2、机动车逆向行驶;
3、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电子警察设备采集以下违法行为:
1、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3、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4、机动车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以上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6月11日正式启用后,将对采集到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超速危害大,行车莫着急。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争做文明驾驶人,珍爱生命,安全出行,共同创造有序、畅通、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公示期自2024年6月3日至6月9日。
特此公告!
巩留县公安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