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做好对全县社会救助对象的救助工作。截至目前,共发放社会救助资金1895.8万元(其中:发放城市低保资金374.55万元惠及1640户2204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232.24万元惠及8195户9699人;为92人特困分散供养人员生活补助的发放29.82万元,为41名散居孤儿发放生活补贴18.23万元;为残疾人两项补贴4135人次发放两项补贴资金199.13万元;为1861名80岁以上老龄人员发放高龄补贴资金41.83万元),切实发挥了社会救助在民生兜底保障的作用。同时,已完善各项社会救助系统数据,全国低保信息系统、自治区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系统和社会救助统计台账,并保持数据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