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监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承办调配人员事宜,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落实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政策;编制巩留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执行自治区、自治州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参与县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事管理工作,落实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博士后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引进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信访事项,拟订信访维稳工作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一)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信访受理、督办落实、信息宣传、财务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民族团结、扶贫帮困、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工作。
科室负责人:孙路平、联系方式:0999-7750993
(二)人事综合管理科。负责人事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贯彻实施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惩戒、辞职、辞退等管理制度;按规定承办调配人员事宜;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初级职称评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培养和选拔工作;落实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工伤认定,死亡抚恤等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落实“三支一扶”计划实施。
科室负责人:冯娟、联系方式:0999-7750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