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用热户:
新的采暖季即将开始,为了更好地满足您的用热需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我公司研究决定,现就2021—2022年度冬季采暖费缴纳及办理用热手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暖费缴费时间和地点
1、缴费时间:2021年8月4日起开始,每天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2、缴费地点:巩留县中天世纪城一号楼门面1-107号(高级中学北门斜对面)。
3、缴费服务电话:5629993
二、缴费优惠政策
本采暖季缴费优惠政策为:8月4日至9月15日期间缴费的,按年度暖气费总额的3%给予优惠;9月16日至10月20日期间缴费的,按年度暖气费总额的2%给予优惠。
暖气费价格为:建筑面积18.2元/㎡,低保户仍享受16元/㎡的价格(巩发改价字{2019}5号文件)。
三、用热报停及恢复用暖办理事宜 (一)办理依据和程序
1、报停办理依据:根据《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城镇供热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用户在不影响其他用热户正常用热的情况下,可申请停止整个供热期用热,但应在供热期开始前三十日向供热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停止用热的用热户,应当向供热单位缴纳基本热费”,用户报停时间应是每年的9月30日前。
2、报停办理程序:(1)暖气报停为一个采暖季办理一次,前一年度已报停的用热户,仍需办理本年度供热停用手续,否则将按正常用热收取费用。
(2)申请报停的用热户,需据实按要求填写报停申请表,并自行将单元供热主管网阀门后的进户供热设施(包括阀门)一起拆卸,用户自行拆卸封堵后,在供暖期间发生跑、冒、滴、漏、等任何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我公司指派人员现场核查确认,不符合报停要求的用热户不予实施报停,同步纳入正常用热收费范围。
(3)办理报停的用户需与供热单位签订停热协议,并交纳热费总额30%的基本热费,未缴纳基本热费不予办理报停。
(4)已办理报停的用户需要恢复用热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供热单位提供申请报告办理恢复用热手续,并缴纳上年度全额暖气费。
(5)申请报停的用热户,需填写报停协议,提供断管照片经受理人员初审后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用户缴清基本热费后报停完成。
3、不宜办理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办理报停:
(1)历年有欠费的用户不能办理停热手续。热用户如存在欠费情况,应补交欠费后方可报停。
(2)新建建筑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不得办理报停(注:新建建筑需在前两年用热中检测室内采暖系统是否正常使用,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由建设单位处理。)
(3)供热采暖系统不具备分户控制条件的。
(4)用户报停可能影响其他热用户正常用热的。
(5)申请报停的建筑物必须整体报停,不允许分层单独办理报停。
(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1、本采暖季办理报停及恢复用暖时间为: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停办理地点:巩留县安康热力有限公司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对面)
3、报停受理电话:5623589
巩留县安康热力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