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自治区政府网 伊犁州政府网 欢迎访问新疆巩留县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无障碍|
 
 首页  |  走进巩留  |  新闻中心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公开目录>>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信息公开 >>正文
  部门信息公开
关于巩留县安康热力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采暖季暖气费缴纳工作及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
2021-08-03 10:00  

尊敬的各用热户:

新的采暖季即将开始,为了更好地满足您的用热需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我公司研究决定,现就2021—2022年度冬季采暖费缴纳及办理用热手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暖费缴费时间和地点

1、缴费时间:2021年8月4日起开始,每天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2、缴费地点:巩留县中天世纪城一号楼门面1-107号(高级中学北门斜对面)。

3、缴费服务电话:5629993

二、缴费优惠政策

本采暖季缴费优惠政策为:8月4日至9月15日期间缴费的,按年度暖气费总额的3%给予优惠;9月16日至10月20日期间缴费的,按年度暖气费总额的2%给予优惠。

暖气费价格为:建筑面积18.2元/㎡,低保户仍享受16元/㎡的价格(巩发改价字{2019}5号文件)。

三、用热报停及恢复用暖办理事宜 (一)办理依据和程序

1、报停办理依据:根据《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城镇供热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用户在不影响其他用热户正常用热的情况下,可申请停止整个供热期用热,但应在供热期开始前三十日向供热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停止用热的用热户,应当向供热单位缴纳基本热费”,用户报停时间应是每年的9月30日前。

2、报停办理程序:(1)暖气报停为一个采暖季办理一次,前一年度已报停的用热户,仍需办理本年度供热停用手续,否则将按正常用热收取费用。

(2)申请报停的用热户,需据实按要求填写报停申请表,并自行将单元供热主管网阀门后的进户供热设施(包括阀门)一起拆卸,用户自行拆卸封堵后,在供暖期间发生跑、冒、滴、漏、等任何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我公司指派人员现场核查确认,不符合报停要求的用热户不予实施报停,同步纳入正常用热收费范围。

(3)办理报停的用户需与供热单位签订停热协议,并交纳热费总额30%的基本热费,未缴纳基本热费不予办理报停。

(4)已办理报停的用户需要恢复用热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供热单位提供申请报告办理恢复用热手续,并缴纳上年度全额暖气费。

(5)申请报停的用热户,需填写报停协议,提供断管照片经受理人员初审后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用户缴清基本热费后报停完成。

3、不宜办理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办理报停:

(1)历年有欠费的用户不能办理停热手续。热用户如存在欠费情况,应补交欠费后方可报停。

(2)新建建筑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不得办理报停(注:新建建筑需在前两年用热中检测室内采暖系统是否正常使用,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由建设单位处理。)

(3)供热采暖系统不具备分户控制条件的。

(4)用户报停可能影响其他热用户正常用热的。

(5)申请报停的建筑物必须整体报停,不允许分层单独办理报停。

(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1、本采暖季办理报停及恢复用暖时间为: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停办理地点:巩留县安康热力有限公司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对面)

3、报停受理电话:5623589

                                                        巩留县安康热力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日


关闭窗口
 

开办单位:巩留县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巩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承办:巩留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地址:巩留县人民政府行政楼三楼

联系电话:0999-8682004 邮编:835400 网站标识:6540240001 技术支持:

新ICP备19001402号-1 新公安网备65402402654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