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巩留县水利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县委县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持之以恒、统筹推进水法治建设,全面提升水利依法行政能力,坚持依法决策,严格法制审核,依法化解各项水事矛盾纠纷等工作,切实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新阶段巩留水利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推进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加强自身法治建设,全面提升用法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依法治水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学习贯彻“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制定2023年度学法清单,突出水利系统领导干部、水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提升等将涉水法律法规纳入到日常学习和中心组学习,有效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治水的能力水平,水利局党组成员率先垂范,坚持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水利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以法治观念为核心的法治思维,深化对依法行政、依法监管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学法普法活动一百余次,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筑牢思想防线。
2、加强宣传营造县域良好的用水环境。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水利工作的引领,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全体干部职工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为载体,强化对项目建设单位、生产企业、社会公众等重点普法对象,加强对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与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持续提高全社会对涉水法律法规的知晓率。2023年我局制定并下发了《巩留县水利局关于各用水户履行水资源使用管理法定义务的告知书》、《巩留县水利局关于生产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法定义务的告知书》,进一步明确各生产建设单位及广大取用水户的法律职责与义务。
3、依法推进法律顾问制度。2023年我局与新疆长信合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指派周文浩、李训宇两名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参与全局日常依法行政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政策制定、行政行为和执法行为、重要合同谈判和合同履约、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全面法律服务,为依法合规行权履职提供基本保障。2023年法律顾问为水利局提供法律服务咨询15次,参加庭审1次,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1次,促进我局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
4、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水利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和巩留县水利局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的要求,科学把握新时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形势任务,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工作责任,提升针对性和实效性,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执法效能。
1、加强水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夯实依法治水基础。2023年巩留县水利局加强依法行政培训,严格执证上岗,筛选10名优秀工作人员充实到行政执法队伍,组织新选任执法干部参加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成绩全部合格,进一步充实了水行政执法队伍;配备法治审核人员,执法力量得到显著提升,在日常的监督检查实践过程中加强执法力度,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促进水行政执法规范化,提高执法公信力,不断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效能。
2、发挥部门联动作用,提升执法效能。为依法打击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破坏水工程、非法采砂、非法取水、非法排污、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巩留县水利局联合巩留县人民法院、巩留县人民检察院、巩留县公安局、巩留县司法局共同制定《巩留县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巩留县水利局水行政执法监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关于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工作协作与配合的意见》及《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截至目前,巩留县水利局联合公、检、法、司等5部门开展联合执法5次,发现问题线索9条,对县域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的6个地下水取水口进行了封停。对伊力格代村损坏水工程事件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3万元。全面维护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涉水问题,切实保障了巩留县水安全。
3、强化监督管理提升服务质量,2023年水利局联合设备运营方进行两次全覆盖、无死角巡检,对于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有效保障取水用户用水监控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实施智能化远程监控计量设备后,巩留县水资源税收量大幅增加,确保水资源费应征尽征,2023年度征收水土保持补偿178.19万元、水资源费138.93万元。
4、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巡查力度,按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所有的行政执法过程全程记录并归档工作,对伊力格代村损坏水工程事件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3万元结案后及时进行网上公示。全面维护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涉水问题,切实保障了巩留县水安全。
5、加强宪法法律宣传,持续深入推进全面守法用法。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月”和“民法典宣传月”开展系列涉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宣传形式促进企业、广大农牧民群众养成惜水、爱水、护水习惯,营造浓厚的水文化氛围。
6、不断健全完善水利监管体系,夯实依法行权履职基础。围绕行政事项权责清单,细化行政审批及其他行政行为的审批备案流程,明确申报材料、申报条件、办结时限等,为依法行权履职权夯实制度体系,主动担当,靠前服务,对于前来咨询办理取水许可和水土保持的华盟、农投、博瑞、锦泰农业等单位的业务人员进行细心的讲解、网上申报演示等服务,截至目前共审批取水许可证1件、水土保持方案24件。
7、扎实开展碍洪问题排查整治和河湖“清四乱”
一是严格落实自治区河湖长制办公室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和“三个清単”工作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图斑复核、问题动态更新、清理整治等工作,对水利部推送涉及我县的遥感疑似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图斑13个,县河长办积极与交通局、自然资源局、乡镇沟通交流形成工作合力,进行现场核查已全部整改销号,完成划定山洪灾害山区河道,并纳入河长制平台管理(克西莫合尔河)。
二是按照《伊犁州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方案》要求,我县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我县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共清除乱堆垃圾及固体废弃物7.6吨、拆除违建240平方米。依托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我县河湖“四乱”问题,有力地保护了河湖生态环境。
三是严格河湖水域及岸线管理。完成伊犁河干流(巩留段)、特克斯河库尔德宁河(巩留段)、恰西河、大小吉尔格朗河等8条主要河流界桩埋设工作,共埋设界桩333处,公示牌32个,为水利工程及河流水域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奠定了坚实基础。⠼/span>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县委、县政府提出坚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对标新时代法治水利建设新要求,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深入,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提升,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还需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法治队伍建设相对薄弱,专业化、经验丰富的法律人才相对缺乏。三是法治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涉水法律宣传进机关、进企业、下基层等落实不够,需加大涉水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水利氛围。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政治自觉,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下功夫。一是持续强化学法用法力度,树立宪法和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意识,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宣传工作,创新学法用法方法,把用法作为学法的着眼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在“学”字上下功夫,在“用”字上出效果,切实增强学法的实效性,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把法治宣传教育与监督检查、服务群众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教育引导生产项目建设单位、取用水户做社会主义法治的自觉遵守者、捍卫者,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依法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按照权力清单、职责清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强监管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坚持节水优先,加强水资源监管,巩固深化河湖监管成果,坚决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强化水利工程监管。
(三)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大力推进法治队伍建设。突出非法取水、非法采砂、河道四乱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专项整治,积极发挥部门联合执法作用,遏制和减少水事案件发生率,营造全社会依法用水的氛围,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积极推进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筹建水行政执法专业队伍。带头学法用法,提高干部法治意识,依法办事能力。建立健全执法队伍,努力培养一支法律素养高、专业素质强的专业执法队伍,利用好外聘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其法律专业能力,提高法律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推进水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力争在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水利工作中做出新成绩。
巩留县水利局
2024年1月11日
巩留县水利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第一部分 巩留县水利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行政执法实施数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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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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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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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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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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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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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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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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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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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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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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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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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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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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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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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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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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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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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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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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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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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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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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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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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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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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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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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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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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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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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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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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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办结的案件。
第二部分巩留县水利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巩留县水利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情况综述
行政许可:2023年度受理总数为25件,予以许可25件,不予许可0件,撤销许可决定0件。
行政处罚:2023年度行政处罚1件,罚没金额30000.00元,警告0件…(暂扣许可证、执照,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行政拘留等)。
行政强制:2023年度为0件,涉及金额0元。
行政征收:2023年度为0件。
行政裁决:2023年度为0件。
行政给付:2023年度为0件,涉及金额0元。
行政确认:2023年度为0件。
行政奖励:2023年度为0件,涉及金额0元。
其他行政行为:2023年度为0件。
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办结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