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10:00-14:0016:00-20:00(夏季)
周一至周五:10:00-14:0015:30-19:30(冬季)
办公地址:巩留县幸福南路104号
联系方式:0999-5620515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和标准以及国家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
(二)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和措施。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探索实施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性的政策措施,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三)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自治州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和实施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情况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标准。(六)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和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八)指导医疗机构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组织编制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健康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九)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承担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计划生育协会
的业务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