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巩留县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国上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效据。巩留县“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采用国家下发的优于1米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作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全流程产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三年,60余名工作人员参与调查工作,汇集46306个调查图班数据,全面查清了巩留县(不含兵团)国土利用现状。巩留县辖区总面积382308.28公顷(573.46万亩),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1、耕地70576.03公顷(105.86万亩)。其中:水田8.04公顷(0.01万亩);水浇地67073.02公顷(100.61万亩);旱地3494.97公顷(5.24万亩)。
2、园地1431.76公顷(2.15万亩)。其中:果园1342.77公顷(2.01万亩);其他园地88.99公顷(0.13万亩)。
3、林地74062.79公顷(111.09万亩)。其中:乔木林地64334.31公顷(96.50万亩);灌木林地8836.47公顷(13.25万亩);其他林地892.01公顷(1.34万亩)。
4、草地209672.26公顷(314.51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206309.14公顷(309.46万亩);人工牧草地2143.35公顷(3.22万亩);其他草地1219.77公顷(1.83万亩)。
5、湿地3335.64公顷(5.00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全县包括4个二级地类。其中:灌丛沼泽1372.38公顷(2.06万亩);沼泽草地646.41公顷(0.97万亩);内陆滩涂1305.67公顷(1.96万亩);沼泽地11.18公顷(0.017万亩)。
6、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718.85公顷(13.08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1456.34公顷(2.18万亩);村庄用地6375.54公顷(9.56万亩);采矿用地437.44公顷(0.66万亩);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449.53公顷(0.67万亩)。
7、交通运输用地2411.20公顷(3.62万亩)。其中:公路用地891.40公顷(1.34万亩);农村道路1519.80公顷(2.28万亩)。
8、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047.49公顷(10.57万亩)。其中:河流水面2543.55公顷(3.82万亩);湖泊水面29.11公顷(0.04万亩);水库水面586.79公顷(0.88万亩);坑塘水面273.99公顷(0.41万亩);沟渠2576.39公顷(3.86万亩);水工建筑用地82.15公顷(0.12万亩);冰川及永久积雪955.51公顷(1.43万亩)。
9、其他土地5052.26公顷(7.58万亩)。其中:设施农用地271.96公顷(0.41万亩);裸土地40.86公顷(0.06万亩);裸岩石砾地4739.44公顷(7.11万亩)。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巩留县“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国土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以水定地,依据水资源承载能力合理确定耕地保有量,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