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8月30日我局受理关于中国石化新疆伊犁石油分公司巩留县2号加油加气充电综合服务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8日。
联系电话:0999-5628153(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巩留县分局)
传 真:0999-5620235
通讯地址:巩留县东买里路
邮 编:8354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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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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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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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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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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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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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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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新疆伊犁石油分公司巩留县2号加油加气充电综合服务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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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留县S242与新华东路延伸段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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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伊犁石油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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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恒泰职业环境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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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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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