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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
关于年产2万吨塑料管道、管件、塑料制品建设项目受理情况的公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2023-11-13 16:10   巩留县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关于年产2万吨塑料管道、管件、塑料制品建设项目受理情况的公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1113日-202311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巩留县东买里路

编:8354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关于年产2万吨塑料管道、管件、塑料制品建设项目受理情况的公示

巩留县城镇北二路标准化厂房23-24

新疆润华建通管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圳清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一)施工期:注意保护工程沿线植被,尽量减少干扰和破坏;应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占用耕地的施工作业带范围严格控制在6m以内,施工场地必要时采取围挡、封闭施工,渠道施工中要做到分段施工,随挖、随运、随铺、随压,不留疏松地面,提高施工效率,尽可能缩短施工工期。;坚持文明装卸,禁止大风天气施工;(二)运营期:1、项目在生产车间的成型机上方各安装1套集气罩,有机废气集中收集后通过通风管道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在高温挤塑与塑化成型工序,项目采用集气罩收集高温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未收集部分无组织排放。  项目有组织废气经处理后,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项目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下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生产废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可以满足巩留县城北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要求;3、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昼间、夜间标准。营运期产生的噪声,本项目噪声不会对区域声环境造成影响。4、固废: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出售。废气处理过程产生废活性炭废灯管属于危废,定期更换后由厂家回收,不在项目区暂存

13309998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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