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4日、25日我局收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2023)伊检测院SP字第0906号,抽样单编号:DBJ23654000830400375,显示巩留县百果园水果店销售的香蕉中腈苯唑不合格;检验报告:(2023)伊检测院SP字第0919号,抽样单编号:DBJ23654000830400388,显示巩留县春天一抹兰川酒坊销售的香蕉中腈苯唑不合格;检验报告:(2023)伊检测院SP字第0942号,抽样单编号:DBJ23654000830400409,显示巩留县刘俊英蔬菜店销售的芹菜中毒死蜱不合格;检验报告:(2023)伊检测院SP字第0926号,抽样单编号:DBJ23654000830400395,显示巩留县巧侠综合商行销售的芹菜中毒死蜱不合格;检验报告:(2023)伊检测院SP字第0938号,抽样单编号:DBJ23654000830400405,显示巩留县素荣水果店销售的香蕉中腈苯唑不合格。我局送达了以上产品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2023年5月24日、25日我局收到以上不合格报告后对以上经营户口负责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和询问,负责人能说明来源和提供了相应证明材料和票据和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
以上五家经营户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对该以上经营户作出了责令改正、处以:1、没收违法所得;2、免除罚款。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伊巩县市监食行罚〔2023〕62号
伊巩县市监食行罚〔2023〕63号
伊巩县市监食行罚〔2023〕64号
伊巩县市监食行罚〔2023〕65号
伊巩县市监食行罚〔2023〕66号
(二)我局于2023年6月14日对以上五家经营户进行了整改后情况检查,该经营户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巩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