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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药品监管
巩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9月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10-17 18:07   市监局

2023年9月6日我局收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伊宁海关技术中心检测的检验报告:№:WT12023001798,抽样单编号:XBJ23654024830831109,显示巩留县家点味烤鸭店(扬斌)经营的烤鸭中亚硝酸盐不合格;2023年9月20日我局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院检测的检验报告NO:GZJ23650000830630194,抽样单编号:GZJ23650000830630194,显示巩留县李晓霞综合商店销售的结球甘蓝噻虫嗪不合格;2023年9月20日我局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院检测的检验报告:№:SBJ23650000830630553,抽样单编号:SBJ23650000830630553,显示巩留县放心粮油副食品店销售的山花蜂蜜中果糖和葡萄糖项目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送达了以上产品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我局收到以上不合格报告后对以上经营户口负责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和询问,负责人能说明来源和提供了相应证明材料和票据和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

以上三家经营户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的规定我局对该以上经营户作出了责令改正、处以: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伊巩市监行罚〔2023〕89号

伊巩市监行罚〔2023〕93号

伊巩市监行罚〔2023〕94号

(二)我局于2023年10月17日对以上三家经营户进行了整改后情况检查,该经营户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检验机构:伊宁海关技术中心

巩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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