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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
巩留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巩留县仁爱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政处罚决定的公示
2024-09-25 16:53   医保局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巩留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巩留县仁爱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现将处罚决定公示如下:

根据2024年8月15日接到举报巩留县仁爱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信息,经巩留县医疗保障局执法人员对巩留县仁爱医院核查,举报情况属实,且该院还存在门诊中医理疗未开具处方、门诊检查未开具处方等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之规定,决定给予以下处理:1.责令追回违规金额374.25元;2.行政处罚2倍罚款748.50元;3.对医疗机构负责人约谈处理。

巩留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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