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4年10月05日10时48分许,祖某某驾驶新FH***7号轻型厢式货车行驶至巩留县塔斯托别乡政府前路段时,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巩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在其呼出气体中乙醇含量30mg/100ml,当事人无异议。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2024年10月08日17时05分许,吐某某驾驶新FX***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巩留县牛场农一队路段时,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巩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在其呼出气体中乙醇含量78mg/100ml,当事人无异议。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3、2024年10月12日09时30分许,阿某某驾驶新FY***9号小型轿车行驶至新疆巩留县城镇团结路与静和路三岔路口处时,与前方马某驾驶的新FD***4号小型轿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巩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252mg/100ml,后将当事人带至巩留县人民医院进行血样提取。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4、2024年10月16日01时46分许,阿某某驾驶新FQ***4号小型轿车行驶至新疆巩留县城镇东买里路九河源小区南门前路段时,与前方巴某某驾驶的新FT***8号小型轿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巩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246mg/100ml,后将当事人带至巩留县人民医院进行血样提取。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5、2024年10月18日00时59分许,苏某驾驶新FP***3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巩留县城镇水厂路东买里东路南七巷口路段时,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巩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在其呼出气体中乙醇含量50mg/100ml,当事人无异议,未提取血样。
6、2024年10月26日00时45分许,奴某某驾驶新FC***4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新疆巩留县东买里镇公尚村东方红三路88号前路段时,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巩留县公安局执勤民警查获后移交巩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处理,交警大队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244.9mg/100ml,后将当事人奴某某带至巩留县人民医院进行血样提取。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7、2024年10月25日06时10分许,赛某某驾驶新FZ***7号小型轿车行驶至新疆巩留县城镇东买里东路辣润火锅店门口处,通过监控视频看到赛某某驾驶机动车,后被城镇派出所东买里东路警务站执勤人员跟踪查获,交警大队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170.8mg/100ml,后将当事人带至巩留县人民医院进行血样提取。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8、2024年10月25日06时00分许,李某驾驶新FQ***7号小型轿车行驶至新疆巩留县城镇团结东路林业局警务站向东100米处,被城镇派出所东买里东路警务站执勤人员查获,交警大队民警到达现场后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30.7mg/100ml,后将当事人带至巩留县人民医院进行血样提取。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