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杨宏慧同志任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莲任同志县乡镇财政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哈德尔江·阿力木江同志任县库尔德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刘玉川同志任县第二小学副校长(副科)(试用期一年);
马素雅同志任县第三小学副校长(副科)(试用期一年);
凡志国同志任巩留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免去其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王丰民同志任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刘东升同志任县库尔德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阿德力江·沙比尔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巩留镇牛场片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免去艾力木江·阿力木哈买提同志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贺德智同志县库尔德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伊力亚斯·吐尔汗同志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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