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巩留工业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总体规划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园区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
巩留工业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总体规划(2024~2035)。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
3.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184.566337hm2。
4.规划定位
以园区现有生物合成企业为基础,深入发展推进生物合成、生物新材料、中医药提取等医药中间体、特色中医药产业链;依托现有工业硅产业,全面延伸发展硅基新材料产业,为地区新能源、环保产业提供重要产业支撑;同时,构建完善的电子新材料产业链,着力实现产业上游的填补,积极发展化工新材料产业,完善化工产业集中区产业整体布局。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就巩留工业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总体规划实施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征求公众及周边单位团体的意见,主要征求公众对开发区规划实施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公众可以针对以下事项提出意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交通现状、开发区开发建设所带来的环境影响以及应采取的相应环保措施等。
三、规划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巩留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巩留县幸福南路原人事局办公楼
联系人:杨宏宇
联系电话:13679909797
四、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559号
联系人:常晓龙
联系电话:0991-7987541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请以信函或打电话的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巩留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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