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11月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名单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巩留县税务局
2023年12月1日
附件:非正常户纳税人名单
非正常户纳税人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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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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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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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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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身份证件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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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身份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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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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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户认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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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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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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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6540******KPCL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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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留县冠辉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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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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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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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121********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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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城镇一区东环路东侧一区新华路南侧194#客货运中心商品房第三期商铺东B幢二层自西向东3#(三)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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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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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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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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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540******LHP74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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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留钰源木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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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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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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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62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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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阿尕尔森镇二道弯村二组富强路5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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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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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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