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上级下达巩留县自治区提前告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93万元,按照巩扶领字[2021]3号《关于巩留县2021年自治区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的批复》,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我县2021年自治区提前告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93万元,其中:其中扶贫发展资金93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伊州财农[2020]76号相关文件,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根据巩扶领字[2020]52号[2021]3号《关于巩留县2021年自治区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的批复》93万元,农业科资金。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附件:《巩留县2021年自治区提前告知财政扶贫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0999-5622504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巩留县财政局
2020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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