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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巩留县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2021-08-16 12:29   巩留县政府办

巩政办2021〕14

各乡镇(片区)、县直各相关部门:

现将《巩留县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4月20日

巩留县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现制定2021年巩留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环境质量目标

2021年,重点监测河流重点监测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重点监测湖库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重点监测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国家、自治区下达的约束性指标以内。

二、重点工作

(一)加大工业污染源防治。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加大节能监察力度,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节能节水和综合利用工作,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牵头单位:商务工信局,配合单位:发改委、生态环境局)

(二)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按照园区总体规划要求,支持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运营管理水平,鼓励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因地制宜开展再生水利用、污泥资源化等试点示范,创新污水资源化利用服务模式,推行第三方企业提供整体解决方案。2021年底,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率达100%,自治区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牵头单位: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商务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

(三)持续开展城镇污水治理。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进一步提高城镇污水处理、污水再生利用、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水平,建立污泥全过程监管体系,促进和规范污水污泥的处理处置,2021年底,县城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3%。

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开展进出水水质水量等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开运营维护及污染物排放等信息,合理设置与抗风险能力相匹配的事故调蓄设施和环境应急措施。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要求,城镇污水处理厂经评估不能有效处理纳管企业污水的,或可能影响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排放的,纳管企业的污水依法限期退出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对出水水质负责,不得排放不达标污水,对不能承接的工业污水类型要依法采取相应措施。继续巩固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持续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推动实现长治久清。(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发改委、水利局、生态环境局)

(四)加强医疗废水污染治理。加快补齐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短板,确保医疗污水及时有效收集和处理处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相关临时隔离场所及研究机构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规范处置医疗污水,强化消毒措施,加强日常运维管理,严格医疗废水水质检测,有效防止二次污染,确保出水稳定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卫健委,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局、住建局)

(五)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进一步优化区域用水结构,杜绝以消耗水资源为特征的扩张型发展模式,坚持以水定需、因水制宜、量水而行、空间均衡,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用水;推动落实最严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严格控制“三条红线”,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情况纳入人民政府绩效考核,推动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水利局,配合单位:发改委、农业农村局、住建局)

(六)不断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础信息数据库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清单,明确水质目标,实行达标管理。持续开展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巩固提升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千吨万人”(日供水量1000吨或供水人口10000人以上)水源地专项执法和日常监管,动态清理整治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问题。(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水利局、住建局、卫健委、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林草局)

(七)做好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切实做好饮用水安全监管,按照监测技术规范和信息公开的要求,定期监测、检测、评估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规范公开程序,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信息公开任务落实到位。(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卫健委,配合单位: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

(八)开展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加强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建设。严格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继续推进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加强流域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持续实施伊犁河流域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开展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产种质资源的就地和迁地保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大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推动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林草局、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发改委、商务工信局、住建局、科技局)

(九)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扎实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农村改厕工作,加强村容村貌整体管控。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加快提升完善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规模养殖场设施配套率,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格局。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创新防控机制,提高病虫防控效果和农药利用率,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水利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卫健委,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加快绿色技术创新发展。加快绿色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及应用示范,支持创新型环保企业发展,支持企业申报工业、城镇污水再生水利用和污泥资源化利用的技术研发等科技项目,加快农业科技绿色创新。加强水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提高水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建立巩留县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科技支撑体系。(牵头单位:科技局,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局、发改委、水利局、林草局、商务工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十一)加强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突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加强涉水重点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强化重点排污单位废水污染物在线监控。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加大对涉水企业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严格依证监管执法,坚决惩处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水利局、住建局、商务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

(十二)严格流域水环境风险防控。定期评估沿河流湖库的工业企业环境风险,加强预案管理,落实防控措施,排除水污染隐患。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有效应对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水利局、发改委、住建局、财政局、商务工信局)

三、相关要求

各相关部门要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狠抓工作落实。健全联动机制,每季度进行一次工作进展情况调度,年底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各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每季度末最后一个月22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报县生态环境局,汇总后上报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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