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郭领振
一、履职情况
(一)强化政治导向,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领导干部每周四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深刻领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髓,强化“四个自信”,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握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坚持将执法办案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共开展了各类宣传51场次,发放宣传手册620余份,从而提高大家遵纪守法和依法经营意识。
(二)加强学法用法,提升能力素质
一是组织学法考试。要求机关干部登录“法宣在线”“新疆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平台进行学法考试。经统计,学法考试参考总人数为52人,参考率为100%,检验了干部职工日常学法学习效果。二是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力度。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通过以案普法的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民法典宣传教育。三是坚持规范执法。坚持把学习作为立身之本,在执法工作中,严格执行《巩留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按照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文书,明确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执法过程现场拍照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意识和能力不足。部分干部职工在解决问题时,缺乏法治观念和法律知识,导致他们在处理复杂情况时可能会依赖个人经验或传统方法,而忽视法律规定和程序。此外,一些干部对法宣在线、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的利用不够充分,没有深入学习和运用其中的资源,这也影响了他们法治意识和能力的提升。
(二)普法宣传形式单一。当前的普法宣传教育模式较为单一,主要依靠传统的宣传方式,如发传单、举办讲座等。这些方式可能无法吸引广大居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宣传效果有限。此外,宣传内容可能过于枯燥,缺乏趣味性和针对性,难以引起居民的兴趣和关注。
(三)物业调解能力有限。部分业主对物业公司的不信任可能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一方面,可能是由于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不高,如在保洁、安保、设施维护等方面存在问题,导致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满意度下降;另一方面,物业公司在信息公开方面可能做得不够好,如物业费用的使用情况、维修资金的管理等信息不透明,容易引发业主的质疑和不信任。这种不信任使得物业在调解纠纷时面临较大困难,业主可能不愿意接受物业的调解意见,双方沟通难度增大,问题解决周期延长,甚至可能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增强法治观念。结合宪法、行业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要切实加强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建立健全党组定期学法制度、专题讲座、集中学习等制度,系统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学法效果。积极引导执法人员深入学习法治思想,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执法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工作。我们将紧密结合城市管理工作,结合宪法宣传工作,进一步做好法治宣传,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进一步引导干部树立学法、用法的法治观念,形成知法、懂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并向周边商户、小区居民及过往行人宣传并发放“法治教育”宣传单的方式,进一步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知法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意识,让更多的居民群众,遇到事情能从法律层面思考和解决问题。
(三)建立信任机制,加强调解人员培训。在物业调解之前,我们引入第三方调解机构或律师等,来增加双方对调解结果的信任度,并且加强对物业调解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公正度,确保调解过程的公正性,有效提高物业调解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