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下发的新环发〔2017〕30号文件《关于做好全区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的通知》中关于每季度向社会公开本行政区域内的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信息的要求,现将我县第三季度县城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3日
电 话:0999-5622373
通讯地址:巩留县新华东路2号巩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巩留县县城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表(第三季度)
巩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8日
巩留县县城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表
2024年第三季度
表1-2 巩留县县城供水厂出水水质信息
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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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厂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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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合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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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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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留县山口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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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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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季度水质合格率=季度监测水质合格次数/季度监测水质总次数,每次监测结果是否合格用单因子评价法评价。
表1-3 巩留县县城用户水龙头水质信息
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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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测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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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测合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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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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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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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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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抽测比例=季度实际检测水龙头点数/水龙头总点数。
抽测合格率=抽测水质合格的水龙头点数/季度实际抽测水龙头点数。
每点次抽测结果是否合格用单因子评价法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