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巩留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巩留县仁爱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现将处罚决定公示如下:
根据2024年8月15日接到举报巩留县仁爱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信息,经巩留县医疗保障局执法人员对巩留县仁爱医院核查,举报情况属实,且该院还存在门诊中医理疗未开具处方、门诊检查未开具处方等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之规定,决定给予以下处理:1.责令追回违规金额374.25元;2.行政处罚2倍罚款748.50元;3.对医疗机构负责人约谈处理。
巩留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