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依据
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现制定2021年巩留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二、目标
2021年,重点监测河流重点监测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重点监测湖库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重点监测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国家、自治区下达的约束性指标以内。
三、重点任务
2021年底,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率达100%,自治区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
2021年底,县城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3%;
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有效应对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
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加大对涉水企业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严格依证监管执法,坚决惩处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违法行为;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创新防控机制,提高病虫防控效果和农药利用率,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
大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推动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持续开展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巩固提升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千吨万人”(日供水量1000吨或供水人口10000人以上)水源地专项执法和日常监管,动态清理整治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问题;
加快补齐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短板,确保医疗污水及时有效收集和处理处置。
关于印发《巩留县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