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巩留县城西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巩留县城西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5日-2023年3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巩留县东买里路
邮 编:8354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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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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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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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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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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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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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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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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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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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留县城西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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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留县团结西路以南,原巩留县塔斯水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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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留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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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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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位于巩留县团结西路以南,原巩留县塔斯水泥厂。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2°12'4.000",北纬43°28'33.245",项目总用地面积8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29100平方米,其中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14500平方米,办公用房2400平方米,生活服务用房12200平方米。建设4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68m㗅m人造草皮标准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等,附属工程包括警卫室、换热站、围墙、大门、道路、地坪、自行车棚、消防水池、厕所、室外管网、绿化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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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运营期学校食堂烹饪食品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相关标准。
(二)实验室废液严禁直接排入下水管网,经酸碱中和+混凝沉淀预处理后可排入巩留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上清液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可排入市政管网;学校食堂烹饪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一起市政下水管网,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
(三)项目周边噪声须加强管理,限制车速,加强宣传等措施后,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
(四)垃圾收集点为密闭式管理,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县环卫部门收集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实验室废液、废试剂、废旧器皿需设置专门独立收集的贮存容器和储存间,交由有资质的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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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9998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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