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5月18日,受巩留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巩留工业园区热电联产规划(2023-2035)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要求,现对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欢迎单位或个人从环保角度对项目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况
(1)规划名称:巩留工业园区热电联产规划(2023-2035)
(2)规划范围:园区规划面积8.25km2,分为东西两个组团,东区面积5.5km2;西区面积2.75km2,两区相距3km。
(3)规划年限:本规划编制规划年限2022~2035年,近期规划年限:2021~2025年;远期规划年限:2026~2035年。
二、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巩留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明伟
联系电话:139993933738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甲
联系电话:13079908129
邮箱:20404046@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规划实施影响范围内关注本规划实施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规划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意见或电话咨询。
巩留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