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关于年产2万吨塑料管道、管件、塑料制品建设项目受理情况的公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巩留县东买里路
邮 编:8354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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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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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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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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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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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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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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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产2万吨塑料管道、管件、塑料制品建设项目受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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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留县城镇北二路标准化厂房23-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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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润华建通管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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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圳清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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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一)施工期:注意保护工程沿线植被,尽量减少干扰和破坏;应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占用耕地的施工作业带范围严格控制在6m以内,施工场地必要时采取围挡、封闭施工,渠道施工中要做到分段施工,随挖、随运、随铺、随压,不留疏松地面,提高施工效率,尽可能缩短施工工期。;坚持文明装卸,禁止大风天气施工;(二)运营期:1、项目在生产车间的成型机上方各安装1套集气罩,有机废气集中收集后通过通风管道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在高温挤塑与塑化成型工序,项目采用集气罩收集高温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未收集部分无组织排放。 项目有组织废气经处理后,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项目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下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生产废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可以满足巩留县城北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要求;3、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昼间、夜间标准。营运期产生的噪声,本项目噪声不会对区域声环境造成影响。4、固废: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出售。废气处理过程产生废活性炭、废灯管属于危废,定期更换后由厂家回收,不在项目区暂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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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9998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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