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3日我局收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伊宁海关技术中心检测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WT12023002352,抽样单编号:XBJ23654024830831248ZX,显示巩留县面对面快餐销售的油条中铝的残留量不合格;检验报告:№:WT12023002353,抽样单编号:XBJ23654024830831245ZX,显示巩留县凌哥小鲜肉早餐店销售的油条中铝的残留量不合格;检验报告:№:WT12023002359,抽样单编号:XBJ23654024830831260ZX,显示巩留县张正琴烤鸭店销售的烤鸭中亚硝酸盐不合格;№:WT12023002358,抽样单编号:XBJ23654024830831262ZX,显示巩留县羊后腿烤肉店经营的烤肉中亚硝酸盐不合格。我局送达了以上产品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我局收到以上不合格报告后对以上经营户口负责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和询问,负责人能说明来源和提供了相应证明材料和票据和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
(二)我局依法对以上四家经营户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进行了行政处罚,以上四家经营户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的规定我局对该以上经营户作出了责令改正、处以:1、没收违法添加的食品添加剂;2、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1)伊巩市监行罚〔2023〕98号;
(2)伊巩市监行罚〔2023〕99号;
(3)伊巩市监行罚〔2023〕100号;
(4)伊巩市监行罚〔2023〕101号。
(三)我局于2023年10月26对该以上四家经营户进行了整改后情况检查,该经营户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检验机构:伊宁海关技术中心
巩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