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0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卓力得拜同志在政府三楼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巩留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县政府党组班子成员王岸先、詹大军、孔海东、代芬、阿布力孜、努尔兰及县监委、审计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现纪要如下:
会议研究讨论了巩留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关于将医废管理工作转交企业化运作的请示》等13个议题
会议决定:
一、原则同意《关于将医废管理工作转交企业化运作的请示》,由县卫健委按程序办理。
二、原则同意《关于调拨阿克吐别克镇中心小学齐那尔教学点校园校舍资产的请示》,由县教育局按程序办理。
三、原则同意《关于巩留镇塔什干沙孜村公共租赁住房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的请示》,由县自然资源局按程序办理。
四、原则同意《关于巩留县城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由县自然资源局按程序办理。
五、原则同意《关于S329线巩留县阿尕尔森镇至特克斯县公路项目临时取料点的情况报告》,由县自然资源局按程序办理。
六、原则同意《关于天西局巩留分局棚户区改造项目(林场佳苑小区)免收土地补偿费的请示》,由县自然资源局按程序办理。
七、原则同意《关于巩留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全民健身中心等4个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但蝶湖北广场建设项目用地需划拨给县文旅局,由县自然资源局按程序办理。
八、原则同意《关于巩留县果蔬保鲜仓储建设项目选址变更后续事宜处理的请示》,工业园区要按照所提意见对文件进行修改,并按程序办理。
九、原则同意《关于中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伊犁石油分公司巩留县城东加油站拆迁安置相关事宜的请示》,按程序办理。
十、原则同意《关于巩留县盛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建设北纬43°众创空间的请示》。
十一、原则同意《关于开通巩留镇塔什干沙孜村牧业队、吉尔格郎乡沙尕村农村客运班线的请示》。一是票价要确保受惠于民;二是设置线路要尽量避免与公交线路的重复。
十二、原则同意《关于申请开通可克达拉市至巩留双向对发客运班线的请示》,由县交通局按程序办理。
十三、原则同意《关于巩留县污水处理建设和城乡一体供水工程PPP项目退库的请示》。
主持人:卓力得拜。
参会人员:王岸先、詹大军、孔海东、代芬、阿布力孜、努尔兰。
列席人员:加格斯开尔得(政府办主任)、徐晓华(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封华(审计局局长)、赵婷婷(司法局党组成员)、贺玫(卫健委党委书记)、叶芬玲(教育局党委书记)、王宏斌(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陈侠(工业园区党组副书记)、丁光远(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丁敬明(科技局党组书记)、杨林(交通局党组书记)、周艳(财政局局长)、谭晓军(民政局党组书记)、刘斌(林草局党组书记)、姚新刚(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王建国(公安局副局长)、赵绪峰(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徐东平(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琪(发改委党组书记)、彭真(住建局局长)、王丰民(商务工信局局长)、肖峰(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李虎(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韩智(水利局党组书记)、孙仁国(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王红星(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彭良成(文旅局党组书记)、魏洁(编办干部)、吐尔生古丽(妇幼保健院党支部副书记、中心主任)、姚金林(供排水公司党支部书记)、孙政仁(拆迁办干部)、王志强(盛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理)、塔勒尕尔(库尔德宁镇副镇长)、田永春(吉尔格朗乡乡长)、刘民本(阿尕尔森镇副镇长)、海依拉提(东买里镇镇长)、茹仙古丽(塔斯托别乡乡长)、托巴江(提克阿热克镇镇长)、昂沙尔(阿克吐别克镇镇长)、巴合提亚(巩留镇镇长)、刘佰烈(牛场片区管委会主任)。
记录人:陈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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