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我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自治州农村工作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会议精神,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狠抓动态监测、群众增收、政策落实、项目管理、示范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坚决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坚持顶层谋划,构建统筹推进机制。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的县委农村工作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制定《巩留县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责任分工方案》《巩留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关于调整县级领导乡村振兴联系点的通知》等,由35名县级领导包联66个农业村(社区)全覆盖,全县帮扶干部3313人结对帮扶3725户脱贫户、428户监测户。州县111个部门(单位)和14家民营企业开展定点帮扶66个村,形成了县级统筹调度、部门牵头推进、乡村具体实施、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体系。
二、坚持守牢底线,强化防返贫监测帮扶。全县脱贫人口3725户13111人,监测对象428户1592人,其中今年新识别16户65人,户均制定2项以上针对性精准帮扶措施。实施“一户一策”开发式帮扶,制定《巩留县防范监测对象因灾返贫应急预案》,已稳定消除风险328户1258人,风险消除率79.02%。全面落实万元以下户专项增收行动方案,目前万元以下户已降至0户0人,降幅100%。预计年底全县脱贫人口人均收入15887元、较上年增加2650元,增幅20%。监测户人均收入12578元,较上年增加2158元,增幅20.71%。其中工资性收入占比60.24%,生产经营性和工资性两项收入总占比82.65%。
三、坚持巩固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医疗保险参保率100%。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全县无义务教育阶段“五类”学生失学辍学。实施农房抗震防灾改造35套,落实补助109.96万元。强化低保兜底保障作用,脱贫户纳入低保1993户2436人,监测户纳入低保428户827人。全面完成2022年国家、自治区成效考核反馈23条问题整改工作。2023年度衔接资金12134万元,安排项目39个,截至目前已完工项目33个,资金支付率86.9%。其中产业类项目12个,资金占比65.33%。脱贫户稳岗就业3981人,监测户稳岗就业335人,区外务工140人,公益性岗位235人,任务完成率分别为100.63%、106.69%、101.45%、100%。出台奖补措施,鼓励疆外自发零散稳定务工3个月以上的脱贫群众、监测对象稳岗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61人、6.1万元。落实困难脱贫人口家庭解决临时公益性岗位243人,资金137.0708万元。已发放“雨露计划”补助金学生共计679名、资金203.7万元。落实“雨露计划+”就业行动,2023年全县脱贫户、监测户新成长劳动力208人,就业率86.54%。建设3个垃圾填埋场,已完工并投入使用。投入269.9172万元购置垃圾清运车10辆、电动三轮垃圾车113辆、割草机90台,有效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加快推进英买里村、库列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对照“8个好”、29项考核指标,自评得分100分。
四、坚持积分制管理,探索乡村善治新经验。所辖6镇2乡1片区,共66个农村(社区)推广运用“积分制”,覆盖率达100%。全面推行党员、群众“双积分制”,因村分类制定积分制管理办法,各行政村(社区)农户常态参与率均达50%以上。逐步推行“党建+网格化+数字化+积分制”,截至目前全县7个行政村(社区)已推广运用。
巩留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