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史料记载公元前200余年的先秦时代,巩留一带就居住着古老的伊犁塞种人。
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驻扎西域的日逐王贤掸降汉,天山南北诸地均归汉朝中央政府统属。
先秦为伊犁塞人地,自两汉迄晋为大月氏、乌孙国地。
唐显庆三年(658年),唐灭西突厥置昆陵、蒙池都护府,伊犁等地归于唐。
元明为察合台汗国及蒙兀尔斯坦游牧地。
明末清初为西蒙古准噶尔部牧地。
清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巩留置为厄鲁特营牧地。
光绪十四年(1888年),置宁远县,巩留划为宁远县境。
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塔什图毕地方置为新满营屯地。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建城堡,史称特克斯塔柳庄,直隶伊犁将军府。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又建旧满营屯地,史称托古斯塔拉老满营皇工。
民国十九年(1930年)经伊犁公署呈报将“托古斯塔拉老满营皇工”升设为县治,命名为巩留县。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巩留正式建县,其辖区为伊犁河以南,喀什河以东,阿布热勒山以南的广大区域,即巩留全境,昭苏县,特克斯县、察布查尔县东部,新源县西部,尼勒克县、伊宁县部分地区,是伊犁东部区域的政治文化经济中心。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设置巩留镇,是伊犁东五县中较早兴建的一座城镇。
1950年5月,在原三区革命县政府的基础上,经改组、调整和充实,成立代表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新政权巩留县人民政府,隶属伊犁地区。
1955年年底,撤伊犁地区建制,成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划为州直属县。
1957年伊犁地区再次撤消,巩留县又复归伊犁州直辖。
1985年伊犁地区建制复设,巩留县隶属伊犁行署。
2001年,撤消伊犁地区行署,巩留县直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