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意见,推动巩留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建立,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和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依据相关规划要求,结合巩留县实际,编制本规划。
二、编制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号)、《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法律法规、指导意见、行业标准。
三、主要内容
1.明确《巩留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是巩留县国土空间发展蓝图,是指导全县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各类建设的行动纲领,是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开展各类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
2.本规划范围包括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巩留县行政辖区面积4115.63平方公里(包含兵团),本次规划范围为不包含兵团,总面积3823.08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基期年为2020年,近期到2025年,目标年为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3.本规划总共包括12个章节,主要明确了总则,现状基础与风险识别;目标定位与空间战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与特色风貌塑造;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区域协调发展;中心城区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四、监督管理
本规划充分发挥党纵览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坚持“多规合一”,强化规划严肃性,规划一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确保依法实施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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