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巩留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紧盯新疆工作总目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法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决扛牢法治建设政治责任。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学习教育,深入宣传宣讲,坚持学用结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依法治县全过程各方面,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县委、县政府凡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党组会均把学法作为必列议题内容,以制度的形式将学法固定下来。2024年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学法9次,研究讨论议题101个;党组会议学法5次,不断提升政府领导班子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二是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作用,主动向县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将履职情况作为年度述职重要内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三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根据工作要求,县司法局联合县人大、纪委监委、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先后协调成立3个专项督察组,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一规划两纲要”、“八五”普法、党政主要领导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方面开展实地督查,对全县9个乡镇(场)、38个部门(单位)开展全覆盖法治督察。对督察过程中发现的“关键少数”法治意识树的不牢、行政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等17个问题进行现场反馈,明确整改时限,并进行回头看,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落地。四是成功举办伊犁州法治政府建设现场会。2024年12月,伊犁州法治政府建设现场会在巩留县成功举办,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亲自安排部署、县长亲自做点位汇报,从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等方面介绍法治政府开展情况,促进巩留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
一是梳理权责清单。全面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规定,理清行政执法权责,规范行政执法范围。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授权必须为,全面实行行政权责清单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权力和责任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职权。截至目前,我县共梳理权责清单3474项(其中行政许可235项,行政处罚2437项)。对全县33个行政执法单位及8个乡镇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并在巩留县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公示。二是依法科学决策。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今年,县政府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件。通过个别酝酿、联合打包等方式落实51家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制定《巩留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考核管理制度(试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执法决定审核等事项,有效防范决策风险。通过党政机关自查、法治督察等方式有效解决法律顾问“聘而不用、顾而不问”的问题。根据工作要求,凡上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的议题,必须经县司法局进行法制审核,出具法律意见书。截至目前,县司法局共审理各类议题154个,出具法律意见书57份。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县司法局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集中清理审核工作。2024年审核县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1件,清理涉企文件4件,并按法定程序报送州人民政府备案审查,备案率100%。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进规范执法,工作质效显著增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注重将行政柔性执法作为首选方式,结合“权责清单”梳理“两轻一免”目录清单,对涉企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制度实施情况纳入法治督察。截至目前,全县从各行政执法单位共收集不予处罚事项120条、从轻处罚事项172条、减轻处罚事项23条、免于行政强制事项12条。为有效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县委依法治县办牵头制定了全县行政执法培训计划,各单位按时间节点开展培训。持续推进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队伍日趋完整,召开行政执法力量下沉协调推进会,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基层,完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继续深入实施“乡镇吹哨、部门报到”机制;由县司法局牵头,县直各赋权部门积极配合,就高频赋权事项及法律知识进行点对点培训和指导。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乡镇赋权工作。为切实提高乡镇综合执法队伍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破解基层治理困境及难题。先后5次举办乡镇综合执法队能力提升培训班,积极推动乡镇赋权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由县委编办和司法局联合对乡镇赋权事项定期开展调研评估,要求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赋权事项实施动态调整。各乡镇对综治执法队人员要做到人岗相适,县直赋权部门发挥“传帮带”作用,组织切实有效的跟班学习及培训,确保赋权事项下放到乡镇后,乡镇能够“接得住”、“落得实”、“管得好”。三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强化政策供给,优化政务服务,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持续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在便民利企上持续用力,全面推行“网上办”“邮寄办”“预约办”“帮助办”等服务,积极推进“跨省通办”,大力推行“双告知一承诺制”,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等,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网上审批,实现登记注册“零见面、零跑腿、零成本”,实施“容缺办理登记”便利化措施,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化程度。截至目前,县政务服务中心已发布“跨省通办”事项38项,及时发布“一件事一次办”清单和服务指南。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对全县涉及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的单位下发了《关于梳理上报政务服务“一证通办、一照通办”事项的函》,共计梳理“一证通办、一照通办”事项80项。
(四)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全力抓好行政应诉工作。一是健全行政复议机制,积极推进行政复议职责有效整合。为践行“复议为民”的宗旨,进一步强化落实行政复议立案登记制,对复议申请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应收尽收,复议申请材料不全的及时地督促申请人补正后受理,做到案件受理率100%。在全县8个乡镇和牛场(片区)管委会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通过巩留县人民政府官网、巩留县零距离、巩留普法公众号公布各代办点的地址、受理电话及行政复议指南,方便乡镇群众申请行政复议,打通行政复议“最后一公里”。二是创新性提出了行政复议、信访、诉讼引流机制。当事人向信访部门反映问题的,经审查发现事项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的,经与信访部门实时沟通后,引导当事人提交行政复议申请。自开展复议引流工作以来,全县行政复议机构收到由信访部门引流的案件1起。同时,畅通行政诉讼引流渠道,对符合行政复议受案条件的案件,由法院诉前调解人员引导当事人到行政复议中心申请行政复议。三是建立行政复议回访机制。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优势,推动行政复议纠错决定及时履行,有力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巩留县司法局全面梳理行政复议决定实际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堵点问题,立足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目标,对办理的案件进行回访。自该机制运行以来,累计开展行政复议案件回访18件,其中案前调解的4件,维持2件,不予受理1件,终止3件,驳回7件,责令履职1件。通过回访监督,倒逼行政机关及时全面履行行政复议纠错决定,在有效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四是构建府院联动,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行政复议+调解”解决行政争议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与检察机关、法院、信访部门的衔接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和反馈机制。对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建立府院联动机制,邀请法院、检察机关参与调解和解。通过召开行政复议案件听证会、研讨会等方式交流办案经验,确保行政争议能够得到实质性化解。同时,对州、县两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变更行政行为或者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以及责令限期履行的案件实行备案管理。对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故意或重大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导致行政应诉败诉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进一步压实复议机关、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主体责任。五是发挥行政执法监督效能,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有效降低行政机关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二季度巩留县召开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复盘分析会。通报了2023年以来全县行政败诉案件情况,组织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对行政败诉案件进行原因分析、后果评估、反思启示,压实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应诉责任,并将各部门(单位)行政应诉情况纳入年终法治建设考核和法治督察内容。2024年,我县行政应诉案件共计15件,目前已审结14件(其中通过诉前协调化解当事人撤诉的案件有10件,调撤率为66.67%,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观念树的不牢。法治理念还没有全面树牢。部分领导干部学深悟透、转化应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有差距,党政主要负责人对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认识不到位,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得不够,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重治标轻治本,重处罚轻预防”的思想仍然存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能力还不足。
(二)依法行政的意识还需加强。部分单位仍不同程度存在“事先拍板定调”的情况,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合法性审查不够,没有做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存在随意性,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未有效落实,个别部门外聘法律顾问存在不会用,用不好的问题。
(三)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有些部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到位,执法设备配备不足,法制审核人员发挥作用不好。各乡镇综合执法队伍不稳定,人员调整频繁。此外,政府职能转变还需进一步深化,个别部门领导干部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内涵实质认识不到位,仍存在“管”的理念偏重、“服务”理念不强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一规划两纲要”、法治政府建设、党政主要领导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方面开展法治督察。
(二)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
(三)严格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制定、备案、审查机制,定期清理审核政策性文件。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地,注重将行政柔性执法作为首选方式,结合“权责清单”“两轻一免”目录清单,对涉企轻微违法行为“首单免罚”制度实施情况纳入法治督察。通过定期开展案卷评查,不断提升案件质量。
(五)畅通行政复议引流渠道,引导信访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解决矛盾。建立行政复议回访机制,通过回访监督,倒逼行政机关及时全面履行行政复议纠错决定。创新“行政复议+调解”解决行政争议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与检察机关、法院、信访部门的衔接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和反馈机制。对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建立府院联动机制,邀请法院、检察机关参与调解和解。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案卷评查问题复盘分析会,组织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对行政败诉案件进行原因分析、反思启示,压实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应诉责任,并将各部门(单位)行政应诉情况纳入年终法治建设考核和法治督察内容。
(六)严格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建立县乡两级行政执法监督体系,设立巩留县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增加行政执法监督员,明确行政执法主体和事项,确定检查方式,执行行政检查标,严控专项检查,避免“走过场”、运动式检查,规范行政检查行为,防止逐利检查、任性检查,深入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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