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31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卓力得拜在政府三楼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巩留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县政府党组班子成员詹大军、万新玉、代芬、阿布力孜、康建诚参加了会议,县纪委监委、审计局、司法局、政府法律顾问及相关部门、乡镇(片区)负责人列席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第一阶段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强调: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于深化对金融工作本质规律和发展道路的认识,全面增强金融工作本领和风险应对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部门、各乡镇要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着力增强金融思维和金融工作能力,深化政银企合作,搭建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的交流平台,推动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投放和续贷展期管理,围绕脱贫人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创新信贷产品。坚持经济和金融一盘棋思想,根据巩留县产业规划,加强对农村特色产业、特色产品的扶持和支持,加强对农业龙头企业的金融支撑,发挥其发展带动作用。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系统性风险,落实好属地风险处置和维稳责任,健全权责一致的风险处置责任机制,杜绝违规举债,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等金融犯罪,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二、第二阶段会议学习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未利用土地开发审查管理办法》《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会议强调:一是抓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贯彻落实,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以技术进步取代要素投入,着力提升巩留工业园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综合能力。促进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引导企业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支持那拉乳业、伊河鲟业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二是抓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未利用土地开发审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审查办法》)贯彻落实,加强国有未利用土地开发审查管理是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具体举措,是科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重要保障。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审查管理办法》,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优先保重大项目”的原则,对全年建设项目进行梳理,列出年度急需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清单及用地规模,为统筹安排用地指标做好充足准备。科学编制土地储备、利用、供应计划,打通规划-用地-项目的全链条通道,合理安排建设用地供应,全力保障交通、水利、重大基础和民生设施以及产业项目,推动巩留县土地开发有序开展。三是抓好《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贯彻落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为重点,聚焦政策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协调性,优化整合金融资源,积极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等服务需求,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完善本县住房保障体系,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管理,以更大力度精准支持困难群体的住房需求。
三、第三阶段会议研究讨论了巩留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关于审议<巩留县““十四五”渔业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的请示》》等16个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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