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30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岸先在政府三楼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巩留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县政府党组班子成员孔海东、代芬、阿布力孜、郑鑫参加了会议,县纪委监委、审计局、司法局、政府法律顾问及相关部门、乡镇(片区)负责人列席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第一阶段会议学习了《习近平:必须坚持人民至上》
会议强调:各乡镇(片区)、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人民至上系列论述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永远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继续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一是站稳人民立场,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政治立场,把人民放到最高位置,真诚倾听人民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心关心群众疾苦,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二是用心、用情惠民生,着眼于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以增加农民收入和完善公共服务为抓手,扎实推进承接自治州的民生实事及年初县委、县政府向各族群众承诺的十件民生实事,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关注的就业、教育、医疗、托幼、住房、养老等民生问题。三是聚民心,顺民意,理清群众工作的方向,坚决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憎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第二阶段会议学习了《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生态保护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
会议强调:一是抓好《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促进政银企信息有效沟通,提高融资成效,降低融资成本与信贷风险,畅通信息收集和发布渠道,着力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提高发展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创新发展服务,努力构建三方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新型政银企业关系;实施中小企业信用评级、金融机构在线查询等服务,加快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二是抓好《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的贯彻落实,根据《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试行)》要求,编制完善《新疆巩留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依托我县优质生态资源,结合全域旅游、中草药种植、绿色食品等优势产业,全力推动“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的创建工作。三是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贯彻落实,各乡镇(片区)、部门(单位)要结合近年来在汽车、农资、交通、旅游等消费领域出现的纠纷,认真梳理本单位在消费维权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不足,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将条例提出的新要求、新思想贯彻落实到实践工作中,更好的发挥条例指导性作用,推动全县消保维权服务再上新台阶;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网络、广播、电视等大力宣传《实施条例》给消保维权工作带来的新机遇,依法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避免因为不清楚或误导发生纠纷,切实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促进公平交易。四是抓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贯彻落实,各乡镇(片区)、部门(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自查自纠,牢固树立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思想,切实增强统计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努力提升统计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第三阶段会议分别听取县审计局、司法局、教育局3个单位的工作汇报
会议强调:一是抓好审计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及政府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要求和定位,切实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及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同时按照《巩留县2024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如期完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及自然资源资产离任、政府投资项目等审计任务;二是抓好司法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及政府法治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要坚决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充实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力量,使广大群众通过合法途径和正确渠道反映利益诉求,切实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三是抓好教育工作。坚定不移地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借鉴兄弟县市的好经验好作法,进一步强化措施,真抓实干,推动我县教育教学质量再上新台阶;要有效激发教师活力,建设高质量教师队伍上下功夫,继续完善教师培训体系,用好“走出去”“引进来”高层次培训,充分发挥特聘教育专家、名师的帮带作用,提升教师团队的整体素质。
四、第四阶段会议研究讨论了巩留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关于规范供销社社有资产、资源、资金管理的请示》等议题
会议决定:
1.原则同意《关于规范供销社社有资产、资源、资金管理的请示》,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2.原则同意《关于成立8个乡镇供销合作社的请示》,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3.原则同意《关于确定巩留县野核桃沟景区道路改建项目产权管理人的请示》。
4.原则同意《关于巩留县实施乡镇规划2024年第一批建设用地的请示》,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5.原则同意《关于处置巩留县公安局等10家单位20辆公务用车的请示》,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6.原则同意《关于对融媒体中心等三家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处置的请示》,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7.原则同意《关于阿尕尔森镇阿克塔木村、塔依吐罕村依法收回被违法开垦草场的请示》,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8.原则同意《关于南岸干渠沿线土地清理中50亩以上牧民补偿方案的请示》,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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