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29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一制定依据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7号)、《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3号)要求,我县制定的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已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验收同意。
二、巩留县集体建设用地定级级别面积与基准地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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