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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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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巩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巩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根据巩留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巩留县卫健委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及网站信息,充分发挥网站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将本部门行政许可、申请公开事项清单等巩留县政府网站发布.2023年,巩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积极维护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发布解读政策文件,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和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需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委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行政许可类处理决定4条;《12345》转办咨询、投诉15条,我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均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完毕,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度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span>本年收费金额(单元: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根据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和卫健委工作实际情况,我委对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工作进行了逐项检查,认真查找网站栏目建设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更新内容,安排专人负责转办件受理工作,按要求及时给予回复。注重发布信息的准确度和信息的质量。

今后,我委将继续加强政策法规理论知识的掌握,不断提高业务办理水平,不断提升信息发布的质量,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巩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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