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留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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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巩留县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巩留县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公安局“一把手”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升公安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二是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继续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部门间联合会商制度。三是高质量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坚持“以人为本”发展理念和“刀刃向内”的坚定决心,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工作。创新实践“互联网+”思维,大力推行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和“微警务”平台,实现交管服务从“网上办”到“掌上办”,向办事群众公开行政事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权力事项服务流程图,引导群众网上办事。截至目前,网上预约、手机APP预约办理户籍业务2427人,手机交管12123APP办理补领机动车行驶证、申领及补领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4680笔。实现“不见面审批服务”,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4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12

行政强制

1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力度不够,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等,让上问题将在2024年工作中持续改进。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压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解读人”职责,创新解读传播形式,根据实际情况运用图表图解、案例说明等工作开展开展解读,增进沟通,凝聚共识。二是推进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单位建设为契机,继续规范政务公开全套工作流程,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工作格局,推进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政务窗口大厅设立标识清楚、方便使用的公开专区,提供信息查询、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联系人:赵铜生

联系电话:17799398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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