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理的必要性和基本情况。
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政令畅通的制度保障,是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工程。为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持续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24〕105号)要求,对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什么是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是除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以及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三、清理范围有哪些?
现行有效规章、行政性规范文件、政策文件中,相关内容涉及777号令及14号文列中所列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亟需修改、废止(宣布失效)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
四、主要内容和有关问题说明
1.共计清理出废止或失效的政策性文件4件。
2.清理结果在巩留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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