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留县2021年州本级财政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2021年7月,上级下达巩留县州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60万元,按照巩振发[2021]4号《关于巩留县2021年州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批复》,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我县2021年州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本次下达资金共计60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资金60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伊州财农[2021]36号文件,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根据巩振发[2021]4号《关于巩留县2021年州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批复》60万元,农业农村科资金。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附件:《巩留县2021年州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0999-5622504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巩留县财政局
2021年7月31日
|